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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检验检疫违法行为最高奖2万元
作者: 贺鹏 许心凌    发布日期:( 2008-08-19 )
   记者18日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市民举报进出口企业违反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为可获300元到2万元不等的奖励。

  根据新出台的有关奖励办法规定,举报有功人员是指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他形式向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举报企业违反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为,而且举报情况经检验检疫机关查证属实的人员。举报人可以选择面谈、电话、传真、信函、网络多种方式举报。查获案件后,检验检疫机关将向举报人发放对有关违法企业实际罚没入库金额6%以内的奖金。举报奖金按案件查处结果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最低不少于300元。

  举报电话:0591-87065445、87065448;传真:0591-87065440;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312号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稽查处,邮编:350001;网址:http://www.fjciq.gov.cn/impeach/index.php。

  (福州日报记者 贺鹏 通讯员 许心凌)

   稿件来源: 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 方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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